中越北部湾联合委员会第十届年会明确提出,减少在共同渔区作业渔船数,在北部湾共同渔区实施休渔,并进行经济鱼类的增殖放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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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特约记者郭海波)8月16日,中越北部湾渔业联合委员会第十届年会在陕西省西安市举行。以农业部渔业局局长赵兴武为团长的中方代表团和以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水产总局副局长阮玉威为团长的越方代表团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在友好的气氛中进行,双方坦诚地交换了各自意见,达成了多项共识。双方对2012年度~2013年度《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执行情况进行了回顾和评价,一致认为,经过共同努力,共同渔区海上生产秩序正常,渔业生产保持基本稳定。会议就2013年度~2014年度北部湾共同渔区渔船安排、共同养护渔业资源、开展渔业资源联合调查和海上联合执法检查等问题达成一致。双方表示将继续合作加强海上执法检查力度,促进对渔民的宣传教育,以保证协定顺利实施。
此次会议上,双方就共同养护北部湾渔业资源进行了认真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双方决定减少在共同渔区作业渔船数,在北部湾共同渔区实施休渔,并进行经济鱼类的增殖放流活动。近年来,北部湾共同渔区的渔业资源在数量和质量方面都有降低趋势,为了保护资源,我国实行了伏季休渔。就此问题,我国在渔委会会议上与越南进行了反复磋商,经反复做工作,越南同意每年4月~5月在共同渔区进行休渔。此次渔委会后,越南将启动国内审批程序,开始休渔的各项准备工作。另外,为了降低捕捞强度,双方提出2013年度~2014年度共同渔区双方渔船数和马力数在2012年~2013年的基础上各减少5%,双方进入对方水域的渔船均减少77艘,这是自《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生效以来,首次减少在共同渔区进入对方水域的作业渔船数量。双方还在会议上签署了《中越海上渔业活动突发事件联系热线协议使用规定》。为了保护两国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管理效率,双方决定开启联系热线,及时快捷地通报海上突发事故及避风避难信息。双方还决定明年在北部湾共同进行经济鱼类增殖放流、双方执法船互访对方港口以及召开两国渔业管理部门间研讨会等一系列活动以庆祝《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生效十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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