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万晨)为了加快转变远洋渔业发展方式、提升整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农业部近期下发《关于促进远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十二五”及今后一段时期远洋渔业发展将以加快转变远洋渔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升远洋渔业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为目标,优化生产布局,加强能力建设,完善产业体系,提高管理水平,推动我国从远洋渔业大国向远洋渔业强国转变。
《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一是优化远洋渔业生产布局。发展壮大大洋性渔业,重点开发中上层鱼类、头足类、软体动物等资源;巩固提高过洋性渔业,与主要入渔国建立互惠互利、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积极开发以南极磷虾为主的南极海洋生物资源,早日实现南极磷虾的商业性规模开发。二是加强远洋渔业能力建设。提升远洋渔船装备水平,推动渔船及船用装备的更新改造和升级;积极实施远洋渔业资源探捕调查,建设专业远洋渔业资源调查船,加强对先进远洋渔船、船用设备、新型渔具渔法及捕捞节能降耗技术的开发研究;加强远洋渔业专业人才培养。三是完善远洋渔业产业体系。积极发展捕捞相关的精深加工、市场开拓、物流配送等配套产业,延长远洋渔业产业链条;鼓励建立远洋渔业海外综合性基地,在国内沿海重点地区建立产品加工、集散基地和专业交易市场或平台,加快远洋渔业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四是提升远洋渔业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与国际渔业管理规则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推动远洋渔业管理手段创新,提高国际履约能力;加强远洋渔船船员管理,加强培训教育,保障船员的合法权益;强化远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研究制定老旧远洋渔船报废标准;提高远洋渔业行业组织化程度。五是加强远洋渔业政策支持。加大远洋渔业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完善和落实远洋渔业补贴、税收等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远洋渔业资源调查监测和探捕、渔船更新建造、基地建设、产品研发加工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
我国远洋渔业起步于1985年,经过26年的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主要远洋渔业国家之一,2011年总产量和总产值分别达到115万吨和126亿元,作业渔船1628艘,运回水产品63万吨。我国远洋渔业已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争取和维护我国海洋权益、保障国家食物安全、促进对外友好合作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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