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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域资源实行市场化配置

日期:2012-11-22 00:00    作者:黄海水产研究所    来源:     打印    加大 减小

本报讯(记者刘林)11月12日,在福建省东山县举行的三宗海域五年使用权公开拍卖会上,随着拍卖师锤起锤落,岐下村下垵西侧海域贝藻类养殖用海被中标者拍得。

东山县以“市场化”为导向,确立了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方向标,实现了资源海、致富海、阳光海的漳州“东山经验”。据悉东山县通过积极探索、开拓,海域资源采用市场化配置这一方式已逐步被广大用海者认同。当前,东山县共有43宗41204亩海域使用权实施市场化配置,总成交价1401.7万元,比行政审批征收的海域使用金高出4倍多。其中,财富收益从财政划拨乡镇15%、村25%集体所得,通过合理分配收益,提高乡镇、村参与海域资源市场化的积极性。

据介绍,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已成为福建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已开展配置的用海类型中,渔业用海占了九成,码头用海、旅游用海等非渔业仅占一成。海域法颁布伊始,在海域资源市场化工作认知度极低、全国没有先例的情况下,福建省经过深入调研,提出“从易到难、由点及面、以渔业用海作为突破口”的工作方针,把海域资源配置逐步推向市场。今年上半年430宗市场化配置用海项目中,渔业项目381宗,占88.6%近九成。今后养殖用海项目必须100%公开招拍挂。福建规划到2015年,海洋生产总值达到7300亿元,年均增长14%以上;到2020年,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

沿海有条件的县(市)应力争做到六个“百分百公开招拍挂”,即:沿海各县必须100%设立海域资源市场配置的动态管理台账;原有承包合同到期,重新发包养殖用海项目必须100%实行公开招拍挂;新开发的养殖项目必须100%实行公开招拍挂;海砂临时用海必须100%实行公开招拍挂;经营性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必须100%实行公开招拍挂;对非养殖用海,除特定的、有限制条件的用海项目之外,逐步实现100%公开招拍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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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渔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