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质量问题
——市人大代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研究员 周德庆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调研发现,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展还不平衡,一些村镇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突出问题,建议应引起足够重视、加以解决。
主要存在问题如农民群众自觉主动参与度不高,资金短缺已成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主要制约因素、工作落实进度与达标情况差异大、某些地方形式主义严重,长效机制亟待健全等。
对此,建议强化规划,因地、分类施策,质量先行。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环境基础,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实现“百姓富”和“生态美”的“双赢”,明确村庄布局及功能定位,发挥规划的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要高标准、高质量编制村庄规划,多规合一,统筹考虑农村绿化、农村公厕、污水处理站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问题,注重村庄自然风貌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要把整治和投资的重点放在规划保留的村庄,非保留村庄先以环境提升、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为主,分步分类推进工作,做到逐步提升、逐步完善。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主动性。要多征求农民群众意见建议,优先解决群众呼声较高、条件相对成熟的问题,因地制宜,杜绝工作“冒进”和层层摊任务应付检查的做法,真正把好事办好;要始终把农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意义和成效,引导农民支持和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探索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中央有关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所需经费支出。要把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日常维护、运营、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市、区(市)财政预算,保障常态化运营所需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集体补充、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
一定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加强规范运营管理。要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运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懂规划、懂建设、懂管理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要积极引入市场化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引有资质、有经验的专业化团队参与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的运营管理。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完善日常监督考评和第三方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