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中国和欧盟正式签署《关于为促进海洋治理、渔业可持续发展和海洋经济繁荣在海洋领域建立蓝色伙伴关系的宣言》(以下简称中欧《蓝色伙伴关系宣言》),该文件的签订标志着中欧海洋合作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近年来,中欧在港口经济及相关海洋产业合作、国家管辖范围外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以及南北极事务所取得的进展已成为中欧海洋合作的新亮点。
港口经济及相关海洋产业合作
中国与希腊、意大利等欧盟成员国在港口经济合作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比雷埃夫斯港项目作为中国和希腊共建“一带一路”的旗舰项目,是两国互利共赢合作的典范。比雷埃夫斯港是希腊最大的港口。2008年,中远集团获得了比港2、3号集装箱码头的特许经营权。2016年,中远海运收购比港港务局67%的股份。经过几年发展,港口集装箱吞吐量从2010年的88万标准箱,增加到2018年的490万标准箱,全球排名从并购时的第93位跃升至第32位,可望成为全球发展最快的集装箱港口之一。根据比港港务局的统计数据,2019年港口集装箱码头吞吐量预计将达到550万~580万标准箱,可望成为地中海第一大港。10月9日,希腊港口发展和规划委员会批准了中远比雷埃夫斯港港务局提交的后续发展规划。该规划投资总额约6亿欧元,其获批标志着中远比港后续发展规划进入正式实施阶段。作为中希合作的标志性项目,比港为当地提供了3000多个直接就业岗位和1万多个间接就业岗位。比港集装箱码头希方经理表示,中国在比港的投资促进了希腊经济的发展,是中国在希腊投资的典范。
3月23日,中意两国签署了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谅解备忘录,意大利成为第一个与中国签署此类合作文件的七国集团国家。中意双方将加强“一带一路”同泛欧交通运输网络的对接,深化在港口、物流和海运领域的合作。意大利热那亚港和的里雅斯特港将承担起连接中欧海运的任务。根据协议,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将协助热那亚和的里雅斯特的港务局,管理有关重组和后勤改造工程的招标。
国家管辖范围外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南极海洋保护区
建立公海保护区是一种有效保护海洋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方式。自2004年联合国大会建立“国家管辖海域外生物多样性(以下简称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 非正式特设工作组以来,欧盟一直是围绕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拟订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国际文书的主要支持者和倡导者。
2011年,欧盟、77国集团及中国决定将公海保护区和深海遗传资源问题列入“一揽子事项”,共同推动实现各自意向。2015年第69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92号决议,正式启动就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拟订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国际文书的进程。4月,第21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首次将设立南极海洋保护区作为有效落实海洋领域蓝色伙伴关系的交流内容,该声明释放出一个积极的信号,即双方在南极海洋保护区建设议题上存在着很大的协作空间。11月6日,中法两国领导人在北京共同发布《中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气候变化北京倡议》,其中明确提及“动员所有国家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制定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以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国家管辖海域外生物多样性”,“根据《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促进南极海洋生物资源的养护,并继续就包括设立南极海洋保护区在内的南极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进行讨论,包括在那里建立海洋保护区。”这无疑为中法乃至中欧在该议题上开展务实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北极治理
在北极治理问题上,中欧之间存在着颇多相似之处。欧盟强调“知识、责任与参与”3个层面,即通过进一步加大在北极生物多样性维护、基于生态系统的管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防治、国际海运环境标准与海事安全标准的制定及可再生能源产业等知识领域的投资以保护北极环境、促进地区和平与可持续发展,强调对商业机遇的开发采取负责任的方法,并与北极国家及原住民进行建设性的接触与对话。欧盟将北极突出的环境保护、航行安全及基础设施问题内化为其“北极责任”,试图将自身界定为北极治理公共产品提供者的身份,以便其更加有效地介入北极事务。
2018年1月发布的《北极政策白皮书》是中国政府首次正式对外宣示自己有关北极事务的政策立场。白皮书强调,北极事务没有统一适用的单一国际条约,它由《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等国际条约和一般国际法予以规范。中国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北极事务的积极参与者、建设者和贡献者,愿依托北极航道的开发利用,与各方共建“冰上丝绸之路”。经济快速发展的中国对于北极的潜在需求,无疑为中欧之间的合作提供了新的增长点,北极航道,尤其是东北航道的开通将大幅削减中欧之间贸易的航运成本。中欧业已在北极科考合作方面取得丰硕成果,中国第二艘极地破冰船“雪龙2”号就是中国和芬兰合作的具体成果。可以预期的是,随着“冰上丝绸之路”各类项目的逐步推进,中欧在北极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上进行合作的空间和潜力巨大,北极基础设施建设、北极气候变化研究、北冰洋联合考察和监测、船员能力联合培训、北极联合搜救演习,以及创新与绿色发展等均是未来双方合作的重点领域。
中欧蓝色伙伴关系的构建是推进我国海洋强国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重要一环,同时也是进一步夯实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抓手。毋庸讳言,蓝色伙伴关系的建构是一个长期目标,要从点滴做起,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具体到海洋领域,中欧双方应积极培育新的共识基础和合作领域,在应对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国家管辖海域外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利用、南北极事务等议题上加强协调与沟通。况且,中欧目前都处于经济转型与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这不仅为双方深挖传统领域的合作潜力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为拓展双方在低碳技术、生物科技、新能源、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领域的合作提供了广阔空间。随着中欧海洋合作的深化和拓展,这一蓝色伙伴关系的内涵也会日趋丰富。
(作者系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海洋与极地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本文系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2018年度基金项目“一带一路”背景下构建中欧蓝色伙伴关系若干战略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