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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与东盟加强在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互相保护力度 保护农产品知识产权

日期:2018-05-14 10:13    作者:    来源:水科院     打印    加大 减小

综合日本媒体报道,8日,为了将农林水产物及食品在海外也能受到“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制度(GI)”的保护,日本将着手与东盟各国建立互相保护的机制。

利用地理标志产品制度,日本将着重与农产品出口保持增势的印度尼西亚等国展开合作。一旦建立双向的保护制度,在日本国内登记注册的GI产品也会在对方国受到合法保护。

日本农林水产省于去年6月和今年3月相继同越南、泰国达成了地理标志产品相互保护的协议。在协议中,双方相互申请GI产品,先进性先期实验性的实证实验,力争最终达成正式的双向保护机制。今后,日本还将继续同印度尼西亚等设有GI制度的国家协商。

日本农林水产省之所以如此看重同东盟的合作,是因为东盟曾在2017年一度成为日本农林水产、食品的出口快速增长市场,到东盟的出口额同比增长18.9%达1399亿日元。

然而,趁着日本产商品的走俏,出口目的地市场上出现了一股假冒之风,在冒牌日本大米外包装上出现“越光米”、在非日本原产哈密瓜上贸然使用“日本产甜瓜”等,假冒产品抬头。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对此,日本农林水产省以GI制度下的品牌相互保护为杠杆,对国外市场上的日本GI农产品也要进行保护。

为防止国外市场的违法栽培,日本农林水产省在2016开始支持国产产品在外国市场进行品种注册,大约有500多总农产品在中国、韩国进行了合法注册。

2018年韩国平昌冬奥会,冰壶运动项目的日本女子运动员曾对韩国产草莓赞不绝口。原来,这种草莓是加工后的日本品种。日本政府认识到农产品也具有知识产权,要加大对日本农产品的保护,最终扩大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