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兰卡渔业与水产资源发展部长拉吉塔·塞纳拉特纳10日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印度洋金枪鱼委员会已授权斯里兰卡与中国在斯周边公海开展渔业合作。
塞纳拉特纳表示,进行过相关注册登记的中国渔船可以在斯周边公海进行捕鱼作业。按照协议,进行捕捞作业的中国渔船应将捕捞收成的10%作为税款交付给斯政府。因此,中国渔船的捕捞作业对斯渔业不但没有影响,反而利于其发展。斯方已在港口为中国渔船装卸渔获提供了便利条件。
塞纳拉特纳今年4月曾表示,将采取各种举措,争取实现2016年该国的渔业出口比现在翻一番。此次与中国进行合作被视为斯大力发展渔业的一项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