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讯 记者从威海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威海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经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5月1日起实施。
近年来,威海高度重视海洋牧场建设,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等措施大力推进海洋牧场扩规提档。目前,全市累计创建了15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34个省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海洋牧场面积达到120万亩,数量和规模居全国第一方阵。
该条例遵循科学规划、生态优先、合理利用和安全有序的原则,规范海洋牧场管理,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威海将在海洋牧场绿色生态发展、信息化建设、产业多元融合发展等方面重点发力,通过投放生态型人工鱼礁、修复海藻场、增殖放流等措施,综合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建设集生产、观光、垂钓、餐饮、娱乐、文化、科普等于一体的现代化渔业综合体,推动海洋牧场现代化发展和规范化管理。
据悉,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青岛、烟台、潍坊、日照等四市的海洋牧场管理条例也将于5月1日同步实施。威海、青岛、烟台、潍坊、日照等五市的海洋牧场管理条例均明确了五市建立海洋牧场规划编制、信息共享、执法协作、科技创新等海洋牧场管理协同推进机制,均在海洋牧场的安全要求、生态环保和海洋牧场平台禁止登临和撤离条件以及处罚标准等方面进行了协同,实现五市在监管标准、执法尺度上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