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1月23日讯 省法院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报了全省法院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并发布10起典型案例。
《意见》围绕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服务保障黄河长治久安、服务保障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黄河文化传承弘扬、健全完善流域司法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意见。
在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方面,《意见》提出,坚持全面落实预防优先、注重修复原则,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统筹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法律责任,促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针对黄河三角洲特殊重要的生态价值,提出建立生态环境巡回审判机制,更多采用植树造林、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形式履行修复义务,维护黄河三角洲湿地生态系统平衡。
在服务保障黄河长治久安方面,《意见》提出,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推动与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签订水资源保护协作协议,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作调查取证、联动办案等协作机制。
在服务保障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方面,《意见》明确,妥善审理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案件,调整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培育优良产业生态,推进数字赋能、数字经济,完善数据产权保护规则,助力新旧动能转换,有效服务沿黄地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在服务保障黄河文化传承弘扬方面,《意见》强调要妥善审理涉及黄河文化旅游、旅游资源开发的案件、涉自然遗迹民事案件,严厉打击破坏、盗窃、非法交易等文物犯罪活动。
据介绍,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理涉黄河案件580件,沿黄9市法院设立20处黄河巡回审判庭,实现黄河流域巡回审判全覆盖、司法保护黄河零距离。探索多元化生态修复方式,联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黄河河务部门建立16处司法修复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