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7年12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7号),公布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并对有关问题做出安排,其中,注册验船师(渔业船舶类)(以下简称“渔业船舶注册验船师”)考试时间定于2018年10月27日~28日,标志着渔业船舶注册验船师制度实施正式拉开序幕。
注册验船师制度是国家对从事船舶检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准入的制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和农业部共同负责实施,并按职责分工对该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注册验船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验船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船舶检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渔业船舶注册验船师制度是农业行业的第一个国家级职业资格制度,因其关乎公共安全、渔民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被列入国家准入类职业目录清单。实施渔业船舶注册验船师制度对推动政府部门简政放权,加快职能转变,提高渔船质量安全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渔业船舶注册验船师制度对推动渔业船舶检验社会组织体系建设,培育和强化渔船检验监管的技术支撑力量,确保渔船检验质量,都将发挥重要作用。注册验船师制度实施后,将逐步培养一支与我国渔业船舶检验发展相适应、数量充足、技术精湛、专业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发展现代渔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渔村提供坚强的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撑。
2018年渔业船舶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根据《注册验船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开考。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渔业船舶资格考试分“A远洋渔业船舶、B国内海上渔业船舶、C国内海上小型渔业船舶、内河渔业船舶和D内河小型渔业船舶”四个级别,各级别都有相应的报考条件,各级别考试均设船舶检验专业法律法规、船舶检验专业实务、船舶检验专业综合能力、船舶检验专业案例分析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并与农业部共同用印的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方可从事规定范围的渔业船舶检验工作。
渔业船舶注册验船师考试大纲、考试复习指南拟于2018年3月发布,考务管理系统拟于2018年5月启用。有关消息请关注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官方网站(www.cjj.mo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