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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划定海洋生态保护红线

日期:2018-01-15 00:00    作者:    来源:中国海洋报     打印    加大 减小

全面建立实施海洋生态红线管控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复《福建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

据悉,福建省共划定10种类型的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188个,总面积14303.20平方公里,占全省海域总选划面积(37640平方公里)的38%。其中,禁止类红线区51个;限制类红线区137个。全省纳入红线管理的大陆自然岸线1405.24公里,占全省大陆岸线的37.45%;纳入红线管理的海岛自然岸线1712.42公里,占全省海岛岸线的75.27%;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预期比例达81%。

福建省政府批复指出,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是福建省海洋生态安全的底线,必须牢牢守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生态保护红线,确因国家、省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需要进行调整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报批。批复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海洋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分区分类细化制定管控措施,确保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性质不改变、生态功能不退化、管理要求不降低,有效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