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报讯(记者 吴琼)近日,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区划定方案》,成为首个在渤海建立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的省份,此举将有利于改善渤海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健康。
该方案有效期限为2013年- 2020年。划定范围涉及海域总面积16313.90平方公里,为山东省管辖全部渤海海域;红线区总面积6534.42平方公里,占该省管辖渤海海域总面积的40.05%,红线区划定范围内,岸线总长度为931.41公里。
方案指出,红线区的边界是根据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位置和分区以及卫星遥感、地形图、海图、海岸线测量图等图件资料确定的。边界的确定以保持生态完整性、维持自然属性为原则,旨在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控制建设活动。
该方案将山东省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区划定分为23个禁止开发区和50个限制开发区。
禁止开发区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和预留区。限制开发区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适度利用区和生态与资源恢复区、重要河口生态系统、重要滨海湿地、重要渔业海域、特殊保护海岛、自然景观与历史文化遗迹、砂质岸线与邻近海域、沙源保护海域及重要滨海旅游区等。
该方案明确了4个控制指标:一是渤海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40%;二是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占山东省管辖海域面积的比例不低于40%;三是到2020年海洋生态红线区入海直口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100%,陆源污染物入海总量减少10%~15%;四是到2020年海洋生态红线区内海水水质达标率不低于80%。
方案还确定了3项重点任务:一是有效推进红线区生态保护与整治修复,包括加强红线区内保护区管理和典型生态系统保护;实施生态整治修复工程;开展海岸带综合治理;严格红线区用海管控,坚持集中集约用海等4个方面。二是严格监管红线区污染排放,优化入海排污口布局,包括加强入海河流和排污口管理、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等3个方面。三是加强监测和执法能力建设。包括构建、完善监视监测网络与评价体系,加强红线区环境监督执法、加强赤潮等灾害防治和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等3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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