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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是建设现代渔业的重要一环

日期:2010-11-05 00:00    作者:黄海水产研究所    来源:     打印    加大 减小

本报讯(记者 郝玉玲)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节能减排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明确思路和对策措施,全面推进渔业节能减排工作,10月29日,农业部渔业局和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在舟山市召开全国渔业节能减排现场交流会。农业部渔业局局长李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赵利民和舟山市副市长刘宏明分别致欢迎词,浙江省、山东省、福建省、舟山市、水科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分别作典型发言。来自全国各省、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等科研、教学、船检单位、中国水产学会、中国渔业协会等相关负责人及渔船节能生产厂家代表出席会议。

李健华指出,大力推进渔业节能减排工作方向正确,路子对头,但要逐步引向深入,还需要各级政府从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从政策层面讲,我们要不断总结,深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财政、信贷等多渠道的扶持政策,要争取将渔业节能减排作为一个重大工程项目,列入规划预算,争取得到各级财政的支持。从工作层面讲,我们要加强对先进、适用、高效、经济的节能技术和装备的研究投入和成果推广,加强对广大渔民的宣传培训,普及节能减排知识,帮助渔民算一算节能减排的好处,使节能降耗最终与节本、增效、增收挂钩,引导渔民从“要我节能”转变为“我要节能”,使之成为自觉行动。渔业节能减排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船检、科研、教学、推广、中介等单位以及企业的力量,统筹做好渔业节能减排各项工作。

从试点以及各地开展的情况看,我国渔业节能减排工作已具备了一定基础,我们既要坚定做好工作的信心,又要看到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在总结各地好的做法基础上,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以点带面,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把渔业节能减排工作全面引向深入。

李健华提出渔业节能减排工作要突出重点、争取支持,保障渔业节能减排工作扎实推进。要明确思路,把渔业节能减排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安排好、落实好。推进渔业节能减排是加快推进建设现代渔业的重要措施。“十二五”渔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现代渔业的目标,按照“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先易后难、注重效果”的原则,以渔船节能为切入点,逐步推进养殖、加工、渔港各领域节能、节水、减排以及循环利用、综合利用工作的开展。组织和动员各方面力量,形成“政府引导、协会推动、企业支持、渔民参与”的格局。加强宣传和政策导向,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推广,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推进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通过努力,使渔业节能减排政策基本得到落实,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初步形成,全行业节能减排意识有较大提升,节能减排技术与产品广泛应用,能源利用水平有较大提高,渔业污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根据以上思路,计划在“十二五”期间,首先要重点抓好渔船节能工作。要在逐步推行船型标准化、对渔船进行节能技术改造的同时,对更新淘汰高耗能老旧渔船、限制建造木质渔船、发展玻璃钢渔船等问题组织调研,提出对策措施。其次,要结合各地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兴建工厂化养殖设施工作,大力推广循环节水、减排甚至零排放、环保生态的先进技术和装备,提高现代水产养殖业资源利用效率。

2011年,农业部将以渔船节能为重点继续做好渔业节能减排试点工作。对于承担农业部2010年渔业节能减排试点工作任务的单位,要加快进度,按期验收。李健华希望通过试点能总结提炼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措施建议,包括筛选和推荐出一批技术成熟、性能稳定、价格合理的新装备、新产品、新材料;摸索推荐出几种适合不同地区、不同品种的生态可控或循环水养殖模式;总结出一些节能减排的技术路线和工艺流程,争取上升为规范、标准;提出一些需要财政、信贷、税收、工商等鼓励支持和引导的政策建议。要抓紧攻关,早出成果。

来源:中国渔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