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5月22日,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大连、丹东、营口、盘锦、锦州、葫芦岛、绥中等沿海六市一县同时开展中国对虾增殖放流活动,标志着全省海洋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全面启动。全省计划放流中国对虾40.65亿尾,比去年34亿尾增加了6.65亿尾,增幅达20%。其中,渤海放流28.1亿尾,比去年增加2.1亿尾;黄海北部放流12.55亿尾,比去年增加4.55亿尾。
辽宁省濒临的黄海和渤海海域是我国多种鱼虾贝类的产卵场、索饵场和洄游通道,是全国重要的海珍品养殖区和传统的捕捞作业渔场。近年来,由于受长期过度捕捞和海洋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影响,致使许多海洋经济种类衰退,物种的产卵、栖息场所外移甚至消失,辽宁省近海渔业资源逐渐枯萎,部分海域甚至出现生态荒漠化趋势,严重制约着辽宁省海洋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增殖放流是通过人工方法直接向近海、滩涂等水域投放或移入水生生物的受精卵、幼体或成体,以增加水体生物资源量,改善水体生态环境的有效方法。实践证明,增殖放流是一项利国利民、惠及子孙、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社会公益事业,深受广大渔民的拥护和支持。
为了有效恢复渔业资源,特别是尽快修复辽东湾海域生态环境,今年辽宁省继续加大海洋经济物种增殖放流投入力度,放流数量和资金总量将再创历史新高,计划放流鱼、虾、蟹、贝、沙蚕等5大类12个品种海洋生物58.8亿尾,比去年增加3亿尾,增幅达5%;省、市、县渔业主管部门筹措资金将达到9768万元,比去年增加800多万元,增幅达10%。
增殖放流苗种入海前,省海洋与渔业厅已组织沿海市县对近岸危害资源的小型定置网具进行了清理取缔,提早强化了增殖放流管护,为游动性品种的增殖放流创造了良好条件。苗种入海后,全省沿海实施伏季休渔制度,严格依法进行禁渔保护,严厉查处和打击违法捕捞行为,加强渔业资源保护,保证增殖放流取得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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