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水产苗种生产将有固定的生产场地和具体的技术操作规程,这是近日出台的《福建省水产苗种场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的。
目前福建省共有1619家水产育苗场,但存在零散、规模小、设备落后等问题。根据《管理办法》,海水苗种场占地面积要达3亩以上,育苗池面积达到500平方米,具有苗种繁育的孵化池、育苗室、实验室等配套设施。淡水苗种场占地面积50亩以上,其中池塘面积30亩,并配套暂养池、催产池和孵化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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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水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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