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农业部将解决个别地区、部分品种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当前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切实强化日常监管,着力提升管理水平,全面实施检打联动,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整体谋划“十二五”期间监管工作。召开了全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明确了“十二五”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总体思路、工作重点和措施;成立了水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健全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
着力强化日常监管执法。各地渔业主管部门根据农业部的部署,着力强化养殖环节日常监管,积极开展工作督导,加强重点情况会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产品上市销售,促进产业健康良性发展。据不完全统计,仅北京、河北、山东、江苏、浙江、广东、湖北、吉林等8个省市就出动执法人员52000多人次,检查水产育苗场、养殖场20500多家,责令1300多家生产单位限期整改,并对其中160多家违法较严重的生产单位处以63.69万元罚款。
全面实施产地检打联动。各地进一步加强产地水产品和苗种生产单位抽检数据库建设,实施监管对象分类管理。针对重点品种、敏感药物,农业部随机开展两次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共抽检3012个样品,涉及1878家生产单位22种水产品,综合合格率达到98.3%,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针对40家检出禁用药物的生产单位,农业部在中国渔业报、中国渔务网上公开发布了抽检结果,并责成相关省份依法查处,严禁不合格产品上市销售,确保执法查处率达到100%。除农业部外,辽宁、山东、浙江、江苏、湖北、广东等渔业重点省份均建立了省级产地水产品抽检计划,对重点区域、重点水产品种实施抽检、执法活动,极大地震慑了违法和不规范用药等行为。
夯实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农业部组织开展了水产专用药残快速检测产品推荐、验证工作,提供技术手段支撑各地加强苗种和生产环节监管。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质量安全追溯试点,探索落实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制度性安排。
经过各方面的努力,2011年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继续保持稳定,抽检样品总体合格率连续10年保持在95%以上。氯霉素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孔雀石绿监测合格率达到98.7%,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全年没有发生因养殖环节问题而引发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同时,顶住国外日趋严格、甚至苛刻的进口标准压力,水产品出口额再创新高,达到177.9亿美元,同比增长28.7%,说明我国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得到国际社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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