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全体会议和农业部安委会2011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农业部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日前,农业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下阶段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继续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毫不松懈地抓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年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天气和海浪变化情况,努力降低恶劣灾害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要继续加大渔港、渔船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排除渔业安全生产隐患;要以“平安渔业示范县”和“平安渔业示范县、乡(镇)、村、船”创建活动为抓手,大力推进“平安渔业”创建工作,构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