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国渔业持续健康发展,7月5日,农业部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加快转变海洋渔业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生态优先、养捕结合和以养为主的发展方针,控制近海、拓展外海、发展远洋,坚持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相结合,着力调整海洋渔业生产结构和布局,着力提高海洋渔业设施装备水平和组织化、规模化水平,着力加强渔村建设和优化就业结构,着力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水域生态保护,努力形成生态良好、生产发展、装备先进、渔民增收、产品优质、平安和谐的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
《意见》共包括17项内容,分别从资源环保、安全生产、流通与加工、渔船装备、涉外管理、科技支撑、政策完善等方面提出发展目标和具体措施。《意见》对部分重点工作提出明确的时间要求,如渔业资源调查方面: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一次渔业资源全面调查,科学确定渔业资源总可捕捞量,研究制定渔业资源利用规划;池塘标准化改造方面:用三年时间完成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2000万亩,建成一批池水深、基坚实、渠畅通、路成网、电到塘、机配齐的稳产高产水产健康养殖基地。渔港建设方面:力争到2020年,所有海洋渔船都能进港安全避风。渔民上岸安居方面:将区别渔民的不同情况,开展危房改造和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力争三年内解决渔民最需要、最迫切、最直接的定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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