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大型藻类灾害可能发生的高危时间(5月份)起,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应每日出动指挥船(艇)对重点区域和重大活动区域内、外进行巡查;建监控系统观测日志……青岛市近日出台《青岛市海洋大型藻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将建立海洋大型藻类灾害分级警报和分级处置制度。
对重点区域每日巡查
预案要求,各单位船舶在进入有关海域执行任务、开展监测工作时,应注意海洋大型藻类情况;注意收集来自渔船、货轮、商船、卫星等关于海洋大型藻类的信息,并将信息及时通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自大型藻类灾害可能发生的高危时间(一般为5月份)起,由北海分局组织飞机、船舶等资源加强监控,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报监测组成员单位。此外,由北海分局组织飞机、船舶等资源进行监视、监测 ,并强化卫星资料的分析;市海洋与渔业局应每日出动指挥船(艇)对重点区域和重大活动区域内、外进行巡查。?
在海洋大型藻类灾害处置期间,青岛市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将实行全程监控,建立监控系统观测日志,严密监视监测重大活动区域及周边海域异常情况,详细记录海洋大型藻类分布、面积大小及打捞处置等情况,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藻类灾害分四级预警
预案规定,海洋大型藻类灾害预警级别分为Ⅰ、Ⅱ、Ⅲ、Ⅳ四级警报,分别表示特别严重、严重、较重、一般,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灾害预警报由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发布,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发布海洋大型藻类灾害Ⅰ级警报(红色)、Ⅱ级警报(橙色)、Ⅲ级警报(黄色)、Ⅳ级警报(蓝色)时,由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局长或其授权人签发。在1小时内以传真形式和其他通信方式通报青岛市政府、海洋大型藻类发生海域所在省、市政府等。?
海洋大型藻类预警报发出后,按照灾害的性质、严重程度 、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将灾害等级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海洋大型藻类灾害发生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论证,确定灾害等级。其中,特别重大(Ⅰ级),将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请省政府批准后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由省政府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省有关部门和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等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或到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进行指挥,有关部门和属地区市政府组成相应的工作组,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
经专家评估,海洋大型藻类灾害隐患已消除,对海上重大活动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滨海景观和海洋环境得到有效恢复时,海洋大型藻类灾害应急响应方可终止。
信息将及时传给养殖户
预案还特别制定了对水产养殖的保护措施,要求建立与基层养殖户的联系网络,使浒苔等灾害信息及时传达至水产养殖的基层群众,为可能受到灾害影响的水产养殖单位和群众提供“预警”和应急的减灾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