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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违法出海最高可罚10万元

日期:2011-08-16 00:00    作者:黄海水产研究所    来源:     打印    加大 减小

强热带风暴“梅花”过后,山东省威海市所属海域鱿鱼资源旺发,为了防止部分渔民怀有侥幸心理擅自离港捕鱼,同时也为了保证渔民的人身安全。8月8日晚,山东省威海市渔政部门对此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未发现渔船出海打渔。

8日20时30分许,笔者跟随威海市渔政执法人员来到小石岛渔港,整个渔港一片安静,岸边摆放着造船厂的各种零件,昏暗的灯光照在渔船上十分安静。执法人员检查整个港口,渔港内的船只并未有擅自离港的迹象。

在威海远遥中心渔港,渔政执法人员检查了整个渔港内后,发现个别渔船上亮着微弱的灯光。经过询问了解,船员只是为了看船并未离开港口。22时,执法人员分别来到皂埠渔港码头,均未发现有不明渔船经过。

据威海市渔政工作人员介绍,台风过后,威海市将组织三个休渔管理工作督查组,巡回检查各市区休渔船位排查情况,对重点区域、重点海域进行监控和巡回检查,对带头违规、规模性违规以及暴力抗法的,给予严厉打击。将违规渔船列入山东省违规渔船“黑名单”,停办一切手续,并取消渔船全年燃油补贴。对渔船违规情节特别严重的企业和单位,对其所有渔船实行停产整顿。今年黄渤海休渔期将于9月1号结束,对违规进行海上作业的渔船,将按照《渔业法》的最高限进行处罚,最高罚款额可达10万元,必要时将会对渔船进行扣押。

来源:中国渔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