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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水产种质与渔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青岛)通过国家认监委和农业农村部组织的“2+1”现场复评审

日期:2021-01-28 08:06    作者:    来源:环境室     打印    加大 减小

1月13日至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认监委)、农业农村部评审组对挂靠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的农业农村部水产种质与渔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青岛)(以下简称中心)进行了实验室资质认定、机构审查认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2+1”复评审。评审组由农业农村部水产种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常务副主任郑光明研究员、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李少斐部长、农业农村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常务副主任李宝华研究员和农业农村部淡水鱼类种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主任甘金华副研究员等4位专家组成。

评审期间,评审组以听、看、问、查、考、评和现场抽样检验的方式,对中心进行了全面严格考核,中心全体工作人员41人参加了评审。评审组听取了中心三年来的工作情况和评审自查情况汇报,查看了中心水产种质检测室、渔业环境检测室、样品室、资料档案室等所有工作场所,调阅了机构人员任命文件、仪器设备档案、人员培训资料及上岗证、检验报告、原始记录、质量体系文件等材料;评审组对中心2名授权签字人进行了考核,并对30名检测人员进行了11个样品25个参数的现场考核,考核形式包括全项检验、盲样考核、人员/仪器比对、样品复测、报告验证、见证试验和操作演示等,现场考核结果全部通过。

通过3天的评审,评审组认为中心现场考核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在机构与人员、质量体系、仪器设备、检测工作、记录与报告、设施与环境等方面基本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农业部公告第1239号)、《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评审细则》(农市发[2005]21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和《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优化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农质发[2020]2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申请承检的80项产品和60项参数具备按相关标准检测的能力,同意通过“2+1”现场评审。同时,专家们也指出了体系运行过程中的不足,对中心管理体系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

黄海水产研究所副所长、中心主任孔杰研究员全程参与了评审工作,对专家组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同时要求中心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尽快保质保量完成整改,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切实提高中心的管理水平、检测技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持续、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