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章制度及设备要求
为了规范中心的管理,按照要求制定了以下各项规章制度:
1、建立了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2、制定了产品的抽样制度,样品的收发、保管和处理制度,以及样品的检验、复验与判定制度。
3、制定了计量器具的检定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校准制度。
4、制定了计量标准、标准物质和标准溶液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5、制定了原始记录的填写与校核,检验报告的编写、审核和保密制度,以及原始记录、检测记录、检验报告、图纸与资料的存档制度。
6、建立了仪器设备的购置、调试、使用、管理、维修、降级和报废处理制度。
7、制定了检测用品、器材的领用制度;检测事故的报告、分析和处理制度;被检单位对检验报告提出异议的申请程序和处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制度;以及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二、检测工作规范
1、申请业务范围内的有关规范、规定和标准等技术文件基本齐全,同时还制定了检测实施细则。
2、中心所有检测人员均持有上岗操作证和检验员证,操作规范熟练,能严格遵循各项规章制度。
3、中心检测工作准备充分,能履行样品、资料交接手续,能按时完成检测任务和提交检验报告。
4、检测人员工作作风比较严谨,数据填写清晰、客观,能及时分析、报告和处理检测事故。
三、检验报告及归档要求
1、检测原始记录基本清洁整齐,记录的内容详细,检测结果实行专人核对,并有检测人员和核对人员的签字。
2、检测结果的处理和检测报告中严格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检测数据的有效数位和误差表达方式符合有关误差理论和规定。
3、检测报告与相关材料做到了完整归档。
四、环境条件控制
1、“中心”实验室,周围环境幽静,实验室的采光、温湿度和检测人员的衣着可满足检测技术条件的要求。
2、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道和电器线路布局合理、操作方便、洁净整齐,水、电、气有安全管理措施,有消防设施。共有恒温室350 m2。
3、三废处理达到环保部门的要求,有毒废水、废液定期收集后交由黄海所统一管理送青岛市环保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