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家产品质检中心社会责任报告(2016年度)

国家产品质检中心社会责任报告(2016年度)

质检中心名称(盖章): 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编制

填报说明

1.填报时请依据2014年国家认监委印发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实施指导意见》(国认实﹝2014﹞61号,可在国家认监委官网查看)。

2.一个法人单位有多个国家产品质检中心的,每个国家产品质检中心需单独填写一份社会责任报告;由两家单位共建的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包括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在异地设立实验室的),由牵头单位汇总填写一份社会责任报告。

一、基本情况

1.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名称: 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授权证书号: 160000091441 实验室认可证书号(如有):

CNAS L0806

2.所在法人机构名称: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106号 邮编: 266071

3.负责人情况:

主任:

姓名 金显仕 联系方式(手机)

副主任:

姓名: 翟毓秀 电话(座机): 0532-85846230 手机: 13605326335

姓名: 电话(座机): 手机:

姓名: 电话(座机): 手机:

联系人:

姓名: 宁劲松 电话(座机):0532-85825917手机: 15318860824

传真: 0532-85825917 电子邮箱:ningjs@ysfri.ac.cn

4.你中心现有员工 28 人,其中管理人员 4人,检验人员 24 人,辅助人员(如有) 0 人;固定资产 3500 万元;主要仪器设备 150台套;实验室面积 2500平方米。

5.2016年工作基本情况(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以下同):

(1)承担质检总局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 0 批次;

(2)除国抽外,承担各级政府部门监督抽查任务 1400 批次;

(3)承担3C检测任务 0 批次;

(4)承担生产许可证(登记证)检测任务 0 批次;

(5)承担仲裁、司法鉴定的检测任务 3 批次

(6)参加省部级以上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或实验室间比对任务 16 批次,其中,由中心组织的有 0 批次;另外,中心还自发组织 0 批次的能力验证(或比对)活动;

(7)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 10 个,其中,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制修订 10 个;

6.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建设情况

(1)2016年新增工作人员 1 人,新增仪器设备 14 台套,新增仪器设备投入 700 万元,实验室面积扩大 0 平方米;

(2)2016年新增检测能力 7 项,其中 7 项已经完成资质认定扩项;目前已获得授权的检验项目占授权名称所涵盖检验项目的百分比约 90 %;

(3)2016年完成科研项目 23 项,科研经费投入 350 万元,科研投入占业务收入的 40 %;

(4)2016年承担社会委托检验 612 批次,较2015年增长 11 %。收入较2015年增长 10 %,2016年度委托检验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 15 %;

(5)2016年获得外部资金投入共计 1000 万元,其中属于国家财政投入的有 450 万元;

(6)2015年组织内部培训 9 批次,共培训人员 120 人(次);参加外部培训 7 批次,参加培训人员 400 人(次)。

二、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另附页)

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各主管部门、监管机构、客户和相关各方:

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筹建于1985年,挂靠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南京路106号,非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实验室认可证书编号:CNAS L0806,检验机构资质证书编号:160000091441,授权证书编号:(2016)国认监认字(061)号。是我国成立最早、行业唯一的国家级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1988年通过国家技术监督局的审查认可,于1989年4月正式对外开展工作,1995年通过国家技术监督局的复审,2001年和2006年分别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委(CNAL)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三合一”评审,2009年、2012年和2015年分别再次通过复评审,其中2012年初次通过食品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中心的质量方针为:“公正、科学、准确、高效、诚信”,中心依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严格按照《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规定保证质量体系正常运行。

根据我国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新形势的要求,在推进质检工作的持续发展中,不断深化管理改革、不断加强核心价值观建设,坚持“公正、科学、准确、高效、诚信”的质量方针,坚持“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理念,遵循 “传递信息、服务发展”的要求,以“提高自身能力、满足行业需求、服务政府工作”为宗旨,坚持履行“诚实守信 科学环保 规范公正 以人为本”社会责任战略方针;为行业提供技术支撑。积极参加科技、质量、安全、节能、节水、环保等方面的全社会主题活动,同时引导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规范职工文明行为,不断提升整体素质,培育建设一支具有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职工高素质的职工队伍。中心开展践行社会责任理念、履行社会责任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对中心履行社会责任的认识,提高了全员推动中心可持续发展的自觉性和创造性。近年来,积极协助政府解决水产品国际贸易争端、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应对水产品安全突发事件,为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扩大水产品出口做出了突出贡献,促进了水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本报告依据《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上报检验检测机构年度报告并开展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自查的通知》CNAS- 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编制,主要介绍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情况和工作总结,以及今后工作方向。本报告经质检中心领导审核通过,并承诺报告内容真实、诚信,愿接受社会监督。

二、基本情况

1.人力资源

中心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金显仕所长任主任,翟毓秀研究员任常务副主任。中心下设业务办公室、标准化室以及药残与生物毒素、微生物与分子生物学、元素与营养检验室。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工分技委(TC156/SC3)和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产品加工分技委 (TC64/SC1)秘书处挂靠在中心。

2.业务情况

中心主要承担水产及水产加工品、相关食品、鱼粉、鱼油、渔用饲料等授权范围内的国家监督抽查检验、仲裁检验、新产品鉴定检验、认证检验、产品质量分等分级检验和鉴定任务;进行检测技术的研发、标准制修订、产品质量安全评价与基础研究等工作,对同类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根据(CNAL)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获准授权的检测产品140余个、独立检测参数200余项。多年来承担国家质检总局、农业部以及地方委托的质检任务。先后主持承担了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86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国家科技基础公益和平台项目以及农业部、商务部行业专项等为代表的研究项目30多项,为政府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为行业的发展和质量安全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2016年,检测样品数量近2200个,检测参数近100项,检测项次超过30000项次,出具检测报告2000余份。

3、2016年度财务情况

中心面积约2500平方米,检测用房2000平米。拥有各种仪器设备150余台套,拥有多级串联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等离子体发射光谱-质谱联用仪、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氨基酸分析仪、荧光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与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PCR仪、酶标仪、凝胶成像系统、微生物鉴定系统等工作所需现代大型精密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也有快速溶剂萃取系统、GPC净化浓缩系统、固相萃取仪、微波消化仪等配套齐全的前处理设备,仪器设备原值约3500万元。2016年总收入约1000万元。其中国家检测任务450万元,科研性收入400万元,委托检测性收入150万元。

三、社会责任体系

我中心高度重视社会责任体系的建设和实施,将社会责任纳入我中心总体发展战略,使社会责任管理与中心成长融为一体,相得益彰,实现中心发展与履行社会责任的协调。

1、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中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CNAS-CL 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有关规定,遵守检测的工作程序和执行相应的标准;坚持第三方的公正性,独立、公正地对外开展检验工作,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检验工作不受来自商业、财政等方面的干扰和行政人员的干预;不参与任何有损实验室判断独立性和检测诚信度的活动。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母体单位、消费者和社会的监督。不断健全和完善全方位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持续拓展社会责任管理的内涵,科学、规范地推进社会责任管理工作。

作为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所属非独立法人事业单位,中心社会责任工作采用常务副主任负责制,在黄海水产研究所的全面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中心业务办公室作为中心社会责任工作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制订中心的安全措施,人员培训计划,保障工作,对外客户协调,落实各项决议,开展社会责任培训等。

2、保障监督抽查公正性责任

承担农业部渔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下达的各项监督检验任务工作中,认真制定和执行《抽查方案》,及时上报检验结果并通知企业,并按程序对提出异议的企业做好了复检及异议处理工作。整个过程均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随时与上级部门、抽样机构、企业等相关方面沟通,确保各项抽检工作依法依规执行。维护了抽检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与权威性,获得了任务下达部门和企业的肯定。中心在执行每次监督检验任务时,以对政府、社会和企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开展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所提交的技术报告客观真实,努力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和保障渔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3 、职工权益与保障安全责任

中心通过工作会、专题座谈会、黄海所工会等,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通过学习培训、表彰奖励等打通职工成长通道,为职工提供更多的成长机会。先后培养在职博士2 人,博士后1 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百名英才2名,出国进修1名。加强对中心人员、仪器和化学试剂的管理,全年没有发生安全事故。组织对全室计算机进行了安全涉密检查,对各级报告资料分类管理,没有发生泄密事件。中心有完备的消防设施,个人安全防护器具,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全年没发生安全事故。

4、环境保护责任

中心制定有“三废”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分类管理,有专人负责,每周集中上交清运处理。微生物废弃物处置前进行严格灭菌,确保完全后丢弃。最大程度减少了环境对检测结果的影响,保证了测量数据准确有效,又确保了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并满足了环保要求。

5、社会公益检测

中心通过定期向农业部渔业主管部门和农业部质量监管部门汇报、接受上级监督检查,加强与地方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友好合作,确保中心工作活动严格遵守政府各项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年度完成农业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8项: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捕捞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海水贝类产品风险隐患排查、渔用投入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 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跟踪监测和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等。向农业部及时准确地提供我国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6、利益相关方

中心建立起与客户、供应商、公众及同行业组织间的沟通机制,充分尊重和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并努力让各方积极参与到推动中心各项事业的发展中。

客户:中心接受农业部上级领的指导,及时准确提供质量报告。通过定期电话回访、召开用户座谈会、服务满意度调查、技术培训等与客户保持密切联系。参与大菱鲆养殖客户质量跟踪,从投入饵料、药物、苗种和水质等多方面帮助客户分析大菱鲆中药物残留来源,并研究控制措施,提供更全更好更快的解决方案。

供应商:中心通过现场考察、征求意见、招投标等,加强与供应商的交流合作;实施阳光采购和绿色采购,实现公正公平、长期合作、共同发展。

公众:中心加强诚信服务,为社会创造价值。本年度参加科普讲座、科技支农活动4次,培训青岛市当地、辽宁葫芦岛等地市技术人员200多人次。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真诚回报社会。

同行业组织:中心现为农业部风险评估实验室牵头单位,青岛市分析协会理事单位,青岛市实验室平台共建先进单位,积极组织、参加相关活动。协助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组织进行 “全国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试剂盒现场筛选”工作。针对全国13家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试剂盒,组织进行实验室现埸验证试验,并向全国推荐,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和社会反响。协助农业部质监局组织完成全国70家水产品质检机构检测能力考核工作。促进了全国部级、省级和市级水产品检测中心的技术水平提高。积极参加青岛市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建设,做好共享服务,被青岛市科技局授予 “青岛市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先进实验室”。

四、社会责任展望

在今后的工作中,首先提高理论水平,认识社会责任与中心发展的关系,充分重视社会责任工作。其次,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和目标,制订可执行的计划,与挂靠主管单位协调一致,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进一步扩大检验业务范围,提升检测技术水平,不断满足行业和企业发展需求。开展重要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进水产标准化事业。继续加强技术研究,促进产业科技进步。积极承担监督抽查工作,同时为产业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一如既往为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司法机关、企业、消费者等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

山东省青岛市南京路106号 邮编:266071 电话:053285825917

联系人: 翟毓秀

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O 一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