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根据我国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新形势的要求,在推进质检工作的持续发展中,不断深化管理改革、不断加强核心价值观建设,坚持“公正、科学、准确、高效、诚信”的质量方针,坚持“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理念,遵循 “传递信息、服务发展”的要求,以“提高自身能力、满足行业需求、服务政府工作”为宗旨,坚持履行“诚实守信 科学环保 规范公正 以人为本”社会责任战略方针;为行业提供技术支撑。积极参加科技、质量、安全、节能、节水、环保等方面的全社会主题活动,同时引导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规范职工文明行为,不断提升整体素质,培育建设一支具有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职工高素质的职工队伍。中心开展践行社会责任理念、履行社会责任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对中心履行社会责任的认识,提高了全员推动中心可持续发展的自觉性和创造性。近年来,积极协助政府解决水产品国际贸易争端、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应对水产品安全突发事件,为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扩大水产品出口做出了突出贡献,促进了水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本报告依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编制,主要介绍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情况和工作总结,以及今后工作方向。本报告经质检中心领导审核通过,并承诺报告内容真实、诚信,愿接受社会监督。
二、基本情况
1.简介
本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南京路106号,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以下简称“中心”)筹建于1985年,挂靠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非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是我国成立最早、行业唯一的国家级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1988年通过国家技术监督局的审查认可,于1989年4月正式对外开展工作,1995年通过国家技术监督局的复审,2001年和2006年分别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委(CNAL)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三合一”评审,2009年和2012年分别再次通过复评审,2014年通过食品检测机构监督评审。我中心的质量方针为:“公正、科学、准确、高效、诚信”,中心依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严格按照《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规定保证质量体系正常运行。
2、人力资源
本中心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金显仕所长任主任,翟毓秀研究员任常务副主任。中心现有人员31名,其中研究员4人、副研究员及高级工程师4人、助理研究员11人;有博士8名、硕士9名、博士后1人。中心下设业务办公室、标准化室以及药残与生物毒素、微生物与分子生物学、元素与营养检验室。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工分技委(TC156/SC3)和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产品加工分技委 (TC64/SC1)秘书处挂靠在本中心。
3.业务情况
中心主要承担水产及水产加工品、相关食品、鱼粉、鱼油、渔用饲料等授权范围内的国家监督抽查检验、仲裁检验、新产品鉴定检验、认证检验、产品质量分等分级检验和鉴定任务;进行检测技术的研发、标准制修订、产品质量安全评价与基础研究等工作,对同类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根据(CNAL)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获准授权的检测产品138个、独立检测参数198项。多年来,坚持以科研为本、服务至上、支撑优先的原则,先后承担了国家质检总局、农业部以及地方委托的监督抽查、监控任务和专项整治工作等为代表的质检任务40多项次,承担标准制修订项目50多项次。近年来,随着国内外对水产品安全卫生的重视,基础和应用基础科研工作力度加大,先后主持承担了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86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国家科技基础公益和平台项目以及农业部、商务部行业专项等为代表的研究项目30多项,为政府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为行业的发展和质量安全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2014年度所涉样品数量近2300个,检测参数40项,检测项次超过10000项次,出具检测报告1300份。
4.2014年度财务情况
中心面积约2500平方米,检测用房2000平米。拥有各种仪器设备130余台套,拥有多级串联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等离子体发射光谱-质谱联用仪、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氨基酸分析仪、荧光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与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PCR仪、酶标仪、凝胶成像系统、微生物鉴定系统等工作所需现代大型精密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也有快速溶剂萃取系统、GPC净化浓缩系统、固相萃取仪、微波消化仪等配套齐全的前处理设备,仪器设备原值约3000万元。设备配备率100%,受检率100%,完好率100%。2014年总收入约1150万元。其中国家检测任务550万元,科研性收入450万元,委托检测性收入150万元。
三、社会责任体系
我中心高度重视社会责任体系的建设和实施,将社会责任纳入我中心总体发展战略,使社会责任管理与中心成长融为一体,相得益彰,实现检测中心发展与社会责任的协调。
1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中心不断健全和完善全方位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持续拓展社会责任管理的内涵,科学、规范地推进社会责任管理工作。
中心社会责任组织机构:
作为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所属非独立法人事业单位,中心社会责任工作采用常务副主任负责制,在黄海水产研究所的全面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中心业务办公室作为中心社会责任工作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制订本中心的安全措施,人员培训计划,保障工作,对外客户协调,落实各项决议,开展社会责任培训等。
2 社会责任理论学习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刻认识到担负社会责任的正确性和重要性。克服工作中的经验主,改正官僚主义,杜绝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遵守中心规章制度,清正廉洁,自觉维护中心的形象。工作中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简化对外接待;在日常工作中,从细节做起,节电、节水,节省办公用品。
3 保障安全
与主管单位签有安全责任书。平时加强对中心人员、仪器和化学试剂的管理,全年没有发生安全事故。组织对全室计算机进行了安全涉密检查,对各级报告资料分类管理,没有发生泄密事件。中心有完备的消防设施,个人安全防护器具,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全年没发生安全事故。
4 环境保护
中心制定有“三废”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分类管理,有专人负责,每周集中上交清运处理。
5 职工权益
中心通过工作会、专题座谈会、黄海所工会等,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通过学习培训、表彰奖励等打通职工成长通道,为职工提供更多的成长机会。为本中心患病职工捐款1 次,先后培养在职博士2 人,博士后1 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百名英才2名,出国进修1名,本年度晋升高级职称人员2名。
6 社会公益检测
中心通过定期向农业部渔业主管部门和农业部质量监管部门汇报、接受上级监督检查,加强与地方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友好合作,确保中心工作活动严格遵守政府各项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年度完成农业部监督抽查7项:农业部产地水产品监督抽查 、农业部苗种监督抽查、农业部监督抽查专项 、农业部无公害水产品监督抽检、农业部水产品专项跟踪监督抽检等。向农业部及时准确地提供我国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7、利益相关方
中心建立起与客户、供应商、公众及同行业组织间的沟通机制,充分尊重和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并努力让各方积极参与到推动中心各项事业的发展中。
客户:中心接受农业部上级领的指导,及时准确提供质量报告。通过定期电话回访、召开用户座谈会、服务满意度调查、技术培训等与客户保持密切联系。参与大菱鲆养殖客户质量跟踪,从投入饵料、药物、苗种和水质等多方面帮助客户分析大菱鲆中药物残留来源,并研究控制措施,提供更全更好更快的解决方案。
供应商:中心通过现场考察、征求意见、招投标等,加强与供应商的交流合作;实施阳光采购和绿色采购,实现公正公平、长期合作、共同发展。
公众:中心加强诚信服务,为社会创造价值。本年度参加科普讲座、科技支农活动4次,培训青岛市当地和江苏常州农检中心技术人员200多人次。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真诚回报社会。
同行业组织:中心现为农业部风险评估实验室牵头单位,青岛市分析协会理事单位,青岛市实验室平台共建先进单位,积极组织、参加相关活动。协助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组织进行 “全国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试剂盒现场筛选”工作。针对全国11家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试剂盒,组织进行实验室现埸验证试验,并向全国推荐,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和社会反响。协助农业部质监局组织完成全国70家水产品质检机构检测能力考核工作。促进了全国部级、省级和市级水产品检测中心的技术水平提高。积极参加青岛市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建设,做好共享服务,被青岛市科技局授予 “青岛市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先进实验室”。
四、社会责任展望
本中心系统性地开展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方面时间较短,理论不高,经验不足,仍需进一步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首先提高理论水平,认识社会责任与本中心发展的关系,充分重视社会责任工作。其次,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和目标,制订可执行的计划,与挂靠主管单位协调一致,组织实施。最后,结合本中心的质检工作,通过履行社会责任工作,促进社会协调发展,使中心在行业内发挥更大作用。
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山东省青岛市南京路106号 邮编:266071 电话:053285825917
联系人: 翟毓秀 2015-1-5